“混沌初开的时候,人们都很茫然,听命于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事物很可能就不存在有诗意和没有诗意的分别。一切都有点儿神奇。”1972年,博尔赫斯在他诗集《老虎的金黄》的序言中如是说。
据说那时候,博尔赫斯失明了,只能眼见一片金黄的混沌,梦到老虎也如暮色金黄。
接着前面那句话,他说:“对于一个真正的诗人来说,生命的每一个瞬间、每一件事情都应该是富有诗意的,因为其本质就是如此。据我所知,至今还没有一个人达到了那么高的境界。”
他说他也没达到那么高境界,但我们知道,他的方向感很优越,一种看向极远的观念,自然出现在他的诗中。
在时间被铸成一个个日子之前
当梦想或是恐惧,编织起
神话、创世传说和爱情之前
大海,那永远的大海,一向存在
谁是大海?谁是那狂放的生命
狂放又古老,它啃食大地的基石
大海是唯一的,又是众多的
是深渊,是闪耀,是偶然,又是风
每一次的看见,都是第一次看见
从来不变的惊叹,来自
所有的自然之物,那美好的
黄昏、月亮、营火的跳荡
谁是大海?我又是谁?在人间
最后一次停留,我将会得到回答
这首诗的中译标题为《大海》或《海洋》,是紧挨着混沌初开写起的。混沌初开之后,人们也很茫然,但有了茫然的梦想,茫然的恐惧。我猜博尔赫斯的意思是说,人类的诗意是从时间被铸成一个个日子开始的,还有编织神话、创世传说和人们的爱情,都是诗意的开始。
至于大海,此前一直存在的大海,起初没有诗意和非诗意的区别,后来有了非同一般的诗意。要是问一问这诗意的来处,是人们带有诗意的目光看过去,它才有了诗意?在我读诗的感觉里,好像答案还要复杂些。
我在北方一座海滨城市读了四年中文系,周末常去看海,在黑色礁石上默默眺望,想一些怎么也想不清楚的事。我也有博尔赫斯说的那种感觉,不管你多少次看到大海,都是第一次看到它,都一样惊叹,只是那时阅历不足,胸襟不足,激情不足,没有在我的诗中写出来。
面对古老的狂放的大海,谁的阅历、胸襟和激情是足够的呢?此后许多年里,隔一段时光,我必须去看一次大海,补足思维和情感,像是手机回到自己的充电器旁边。
在这首诗里,写诗的人不难看出,博尔赫斯在梦境与现实、想象和真实之间转换,这已超越了一般的感官体验。也是在这里,大海成为人类、自然、时间、梦幻与死亡的见证人。他如天马行空那样思考生命与死亡的界限,站在他们与它们之上的某个高处望过去,所谓界限已经不重要了。此外,人也会与时间合为一体,记忆与现实之间的界限变得模糊。
在这首诗里,写诗的人能读到一种恍然:这些思想和情感,我也有啊,我也可以这样写。这样认为当然是对的,但只是有了立意构思的大方向,还缺失写好一首诗的很多部分。
那些缺失的细微之处,才是关键。
一幅画像一首诗一样,是个性完成的唯一整体。看一位画家的作品,比如高更的《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很多画家悟了,原来可以这样画。可是,有经验的画家会说,欣赏一幅名画,它的立意构思,看一眼就知道,它的笔触味道却要看上很久。高更这幅画,是在荒蛮的环境中,在痛苦的热情中,在清晰的幻觉中,急匆匆完成的。还担心活着来不及完成,于是他的笔触草率。你知道的,没有那种草率又不急躁的笔触,就不是高更的这幅画了。
读博尔赫斯的笔触,或者学他的笔触,至少要调动更多的知识、经验和情绪。这里难度太大,也是数不清的中国青年诗人喜爱他、模仿他,最后又纷纷离开他的原因。
我知道,博尔赫斯最为突出的特点,是他创造性的文学语言——
他的简约、深邃、模糊、神秘的文学语言;
他的虚实难辨、寓意无穷的文学语言;
他的理性感性可以随意置放的文学语言;
这些都带有他个人的创造性。
作为那个世纪西班牙语最好的诗人、小说家、散文家,博尔赫斯的文体很特别。从立意开篇到语言完成,他的诗歌散文小说,都融为一体。古往今来的文学大师不少,你还真说不出有谁像他那样,用完全打开的同一种思维和语言,横贯了诗歌散文小说的写作,并且味道都浓。
这种融合与横贯,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与众多读者一样,我在读博尔赫斯诗歌的许多年之前,读了他的小说,惊讶于其中意象太强,让世界上大部分诗中的意象有了无力感。比如“游戏”,看上去公平合理,实际上毫无意义,唯一规则是放弃现实;比如“沙之书”,它没有第一页,没有最后一页,它的页数有如恒河沙数;比如“镜子”,是现实的另一面可能发生的事物,因为不断复制,所以让人迷失;比如“迷宫”,有真实的迷宫,非真实的迷宫,都是秩序、法则、世界、人生、命运的比喻;还比如“老虎”,如黑暗与火焰,如原始的邪恶,也如幻想与时间一样吞噬着人们。
再看他的散文,与他的小说诗歌没有质的区别。比如他有一篇散文《时间的新反驳》,在陈述中就有强大的诗意,或者说诗的力度:“我们的归宿不因非现实而可怕,它令人恐惧正是由于它不可倒转,坚硬如铁。时间是组成我的物质。时间是一条载我飞逝的大河,而我就是这条河。时间是一只使我毁灭的老虎,而我就是这只老虎。时间是一团吞噬我的火焰,而我就是这火焰。不幸的是,世界是真实的;不幸的是,我是博尔赫斯。”
很多青年诗人不得不离开博尔赫斯,离开对他那种外在形式的追摹。不仅是前面说的,人们很难掌握博尔赫斯写诗的细微笔触,还因为没有他的内在实质,模仿起来特别累,写不出他的诗意和力度,不能像他那样,简约收敛之中,有如狂风飘舞。
再以他的诗歌为例,一首《雨天》,只有很短的十几行: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作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如果你第一次读这首《雨天》,可能会被它迷住,由于某一些词语的魔法:黄昏、细雨、命运、玫瑰花、郊外、庭院、黑葡萄、父亲。在他的诗中,时间与空间惯常的顺序被打破,几乎没有平庸的线性呈现,于是出现了陌生化、梦幻化的阅读效果。有人说,这是他所在的南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这说法有些武断,但是退一步讲,即使魔幻现实主义没有影响他,那个产生魔幻现实主义的怪诞环境,也能产生另一个衍生物——可与魔幻现实主义并立的——博尔赫斯风格。
对万事万物随意地重建与组合,在时间河流之中随意地穿梭。
这样一来,博尔赫斯的生命的每个瞬间、每件事情,都不会缺少诗意。
特邀编辑:董学仁
责任编辑:宋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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