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石偶成歇,看云相与还
——读任启亮《行至半山看云起》
剑钧
来源:中国青年作家报
(2026年09月15日 03版)
读任启亮先生的散文集《行至半山看云起》,犹如在秋日的某个傍晚推开一扇朝南的窗子,那晚风不凉不燥,恰好翻动了桌前的书页。这书名取得好,化用了王维的诗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却远非为讨个雅致。“行至半山”,不是走不动了,也不是不想走了,而是到了山间绝妙之地。人生旅途过半,犹如登山到了半山腰,俯首可见人间烟火,抬头可望云海苍茫。到这会儿也有了看云的闲情逸致,恰如《后记》所言:“卸掉了最后一个社会职务,除了含饴弄孙,承担一定的家务劳动之外,再没有了工作上的压力,可以彻底放松身心,听风声雨声,看云卷云舒。”由此,我也想到王安石的另一诗句:“坐石偶成歇,看云相与还。”这或许是与大自然相融的最好状态,也可谓这部书最动人的精神内核。
《行至半山看云起》分为四辑,从“奥森踏歌行”到“故乡再回首”,从“世间撷片羽”到“笔底续光阴”,凡51篇,21万字。散文大都不长,千把字,读起来像与作者一道漫步,说到哪儿,听到哪儿,不急不赶,舒服得很。
一
任启亮不去写奇崛险怪的风景,却写京城林萃路边的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他家就在园边住,天天走,亲近得就像是自家的“后花园”。他写春天二月兰像“无边紫雾”,满眼都是“紫色云烟”,这句子并非凭空就能想出来的,是蹲在花前看久了,心底自然冒出来的。他写奥森的树、奥森的水、奥森的桥、奥森的月、奥森的雪……他写向日葵盛开的“野趣”,写银杏林的秋日“正黄”,写森林里的“歌声”……他就这般踏歌行,一气写了奥森17章,写得细腻,写得温馨,就像跟老熟人打着招呼。他写的不仅是风景,还写奥森的前世姻缘,那个叫洼里的村子,乡亲们为办奥运,依依不舍地搬离了世代生活的土地。20多年后,在奥森北园的老槐树前,一对老夫妇摸了摸树皮,喃喃私语:“这不就是咱家窗前那棵吗。”就这一句,不煽情,不吆喝,可我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乡愁无需喊出来,手指头蹭过老树皮的那一下,什么都有了。
故乡与乡愁是一对孪生兄弟。40多年前,任启亮大学毕业,背着行囊离开淮北那个小乡村去了北京。人虽远行,故乡那条河还流淌在记忆里。那些隔了半个多世纪的往事,写起来却像昨天才发生。他说:“故乡二字是融在我血液之中的。”
人世间的烟火气是最实的存在。他老老实实地写看到的、经历过的、放在心上的。我读着读着,会觉得某些事我也经历过。他像很多老人一样去接外孙女上下学,去公园散步,与老朋友聊天,进而写自己喜欢的人和事儿。这么多年,我们俩是相互学习的文友,有很多文学上的交流,一道前去文学采风,一道出席文学活动,也一道谈论过人生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在这部散文集里,很多大作我都拜读过,尤其是他为“最美北京三部曲”写的序言,给我留下了颇深的印象。他不止一次对我说他写东西很慢。在我看来这恰恰是他的长处,他是个做人、做事和写作都很认真的人。他退下来后,文学创作更是进入了爆发期,书是一本一本地出版,好作品是一篇又一篇地发表。对此,他在《后记》里坦诚写道:“写作实际上是一场负重远行,路途遥远,遍地泥泞,而且没有止境。”他笔下并非什么宏大叙事,而是生活的涓涓细流。他是把写作当成修行的人,不图快,不图多,就想把该说的话好好说出来,这恰恰是很多作家达不到的境界。
二
写散文有一个传统理论:“形散而神不散”,虽说后人也有过不同见解,但散文的理念原本就是多元的,不足为怪。任启亮的散文是散的,想哪儿就写哪儿,犹如坐石观云,慢慢悠悠的。可仔细品读,他写散文很有章法,只不过这章法埋得深,像老树根扎在土里,看见的是枝叶,根却一眼看不透。
他的散文跳跃性强。他写奥森的向日葵,却还要写儿时的田间、匈牙利的路旁,甚至还写到美国土著的传说。他写奥森的美景,却还要写洼里的炊烟和劳动广场的“劳模墙”。他写二月兰开得恣意,却还要写硬邦邦的田埂也能冒出二月兰,这也就把二月兰的个性展现出来。他把不同时间和时空的画面平摆在那儿,让读者去细细品味。这种写法不费力,却有力。
他的散文善于用细节说话。他极少直白地说“我怀念故乡”,从整部书中都找不到一句这类话。他写母亲在灶台前搨菜合,那灶膛的火映着她的脸,“母亲用右手托起馍盘,转眼间不偏不倚,恰到好处地放到鏊子正中,少顷再用竹片翻一翻,香味就弥漫开来……”他写在姥姥家打枣,和表哥表弟乱打一气,还是大舅厉害,“举起竹竿朝挂满枣子的枝条啪啪打几下,枣便噼里啦啦落了一地……”这些细节描写,你读完了,眼眶就湿了。他不说思念亲人,却处处让人悟到了乡情和亲情。
他的散文用平视的姿态写小人物,是难能可贵的。他担任过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做过全国政协委员,笔下人物却大都为普通劳动者。像《轮椅上的歌声》中的老王,大学一毕业,就去支援大西北,一干就是20年,而今坐在轮椅上和老伴唱“一条大河波浪宽”;像《劳动广场上的劳模墙》中的劳模欧玲芬,用心在劳模墙上摩挲着自己的名字,似在回顾着闪耀的光环。他把自己当作在公园遛弯的老头儿,遇见谁就聊上三两句,然后把聊天的话用文学语言写下来。这让他的文字有种少见的松弛,句句实在,不端着,不装深沉,读起来不累,还带有温度。他的散文让你读着读着,就忘了所谓写作章法,就像听老朋友聊天,说到哪儿,你就听到哪儿,拐弯也行,停步也行,往回走两步也行。走完了回头一看,原来每一步都不多余。恰恰是这种不端架子的“散文”,才使他的散文有了难得的品质:自然。
三
以我的写作经验,散文若写到一定份上,拼的就不再是文字和才情,而是人品和心性。任启亮先生在《马尔会客厅》访谈录里谦称自己是个“文学老青年”。这话说出了境界:老,代表的是阅历,走过了漫长的路,看过了一路风景,知晓哪些事儿值得在意,哪些事儿不值得计较。青年,代表的是活力,是青春之心还没丢弃,还在为一朵花的绽放而惬意,还在为一个名字镌在墙上而感动。
这部散文集的思想内涵,归结为一句话:守住生命的底色。
底色是什么?就是淮北故乡那条早已改道的河,就是村上母亲菜合上的焦面香,就是老槐树皮磨得发亮的纹路,就是二月兰年年在盛开的自信。这些生命底色烘托出一个真实的人,功名换不来,权势夺不走,岁月磨不掉。从古到今,一个人走得再远,官做得再大,书读得再多,只要初心还在,底色犹存,人就不会飘,就不会忘了自己从哪里来。
“行至半山”,妙在了这个“半”字。太低了,看不见触手可摸的云,感受不到那曼妙的风景;太高了,把云踩在了脚下,又少了几分人间烟火气。半山腰刚刚好,看得见来的路,望得到欲攀的峰顶,也摸得到缭绕的云气。如此这般坐在石上,书写华章,笔下的文字不燥不火,不卑不亢,句句都是心中山泉流淌出来的真话。
行至半山看云起。云在书里,也在书外。我想这部散文集也回答了一个文学创作上引发过争论的话题:普通人值得作家去书写吗?任启亮先生用51篇作品做了完美的回答:值得。洼里的乡亲们值得写,劳模墙的欧玲芬值得写,淮北的姥姥和母亲值得写,轮椅上的老王值得写……我看到了一个慈眉善目的长者,每天都与天上的云彩一道行走,看到什么就记什么,不挑拣,也不粉饰,可被他写过的都有了一束光。
我坐在书房里读完这部散文集,也犹如随他走了一程,一路看云起云落,一路观人生风景,心里那些浮躁的意念,也都慢慢沉了下去。
这就够了,一部散文集能做到这般,足够了。
责任编辑:郑欣宜
读任启亮先生的散文集《行至半山看云起》,犹如在秋日的某个傍晚推开一扇朝南的窗子,那晚风不凉不燥,恰好翻动了桌前的书页。这书名取得好,化用了王维的诗句“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却远非为讨个雅致。“行至半山”,不是走不动了,也不是不想走了,而是到了山间绝妙之地。人生旅途过半,犹如登山到了半山腰,俯首可见人间烟火,抬头可望云海苍茫。到这会儿也有了看云的闲情逸致,恰如《后记》所言:“卸掉了最后一个社会职务,除了含饴弄孙,承担一定的家务劳动之外,再没有了工作上的压力,可以彻底放松身心,听风声雨声,看云卷云舒。”由此,我也想到王安石的另一诗句:“坐石偶成歇,看云相与还。”这或许是与大自然相融的最好状态,也可谓这部书最动人的精神内核。
《行至半山看云起》分为四辑,从“奥森踏歌行”到“故乡再回首”,从“世间撷片羽”到“笔底续光阴”,凡51篇,21万字。散文大都不长,千把字,读起来像与作者一道漫步,说到哪儿,听到哪儿,不急不赶,舒服得很。
一
任启亮不去写奇崛险怪的风景,却写京城林萃路边的奥林匹克森林公园。他家就在园边住,天天走,亲近得就像是自家的“后花园”。他写春天二月兰像“无边紫雾”,满眼都是“紫色云烟”,这句子并非凭空就能想出来的,是蹲在花前看久了,心底自然冒出来的。他写奥森的树、奥森的水、奥森的桥、奥森的月、奥森的雪……他写向日葵盛开的“野趣”,写银杏林的秋日“正黄”,写森林里的“歌声”……他就这般踏歌行,一气写了奥森17章,写得细腻,写得温馨,就像跟老熟人打着招呼。他写的不仅是风景,还写奥森的前世姻缘,那个叫洼里的村子,乡亲们为办奥运,依依不舍地搬离了世代生活的土地。20多年后,在奥森北园的老槐树前,一对老夫妇摸了摸树皮,喃喃私语:“这不就是咱家窗前那棵吗。”就这一句,不煽情,不吆喝,可我心里却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乡愁无需喊出来,手指头蹭过老树皮的那一下,什么都有了。
故乡与乡愁是一对孪生兄弟。40多年前,任启亮大学毕业,背着行囊离开淮北那个小乡村去了北京。人虽远行,故乡那条河还流淌在记忆里。那些隔了半个多世纪的往事,写起来却像昨天才发生。他说:“故乡二字是融在我血液之中的。”
人世间的烟火气是最实的存在。他老老实实地写看到的、经历过的、放在心上的。我读着读着,会觉得某些事我也经历过。他像很多老人一样去接外孙女上下学,去公园散步,与老朋友聊天,进而写自己喜欢的人和事儿。这么多年,我们俩是相互学习的文友,有很多文学上的交流,一道前去文学采风,一道出席文学活动,也一道谈论过人生的昨天、今天和明天。在这部散文集里,很多大作我都拜读过,尤其是他为“最美北京三部曲”写的序言,给我留下了颇深的印象。他不止一次对我说他写东西很慢。在我看来这恰恰是他的长处,他是个做人、做事和写作都很认真的人。他退下来后,文学创作更是进入了爆发期,书是一本一本地出版,好作品是一篇又一篇地发表。对此,他在《后记》里坦诚写道:“写作实际上是一场负重远行,路途遥远,遍地泥泞,而且没有止境。”他笔下并非什么宏大叙事,而是生活的涓涓细流。他是把写作当成修行的人,不图快,不图多,就想把该说的话好好说出来,这恰恰是很多作家达不到的境界。
二
写散文有一个传统理论:“形散而神不散”,虽说后人也有过不同见解,但散文的理念原本就是多元的,不足为怪。任启亮的散文是散的,想哪儿就写哪儿,犹如坐石观云,慢慢悠悠的。可仔细品读,他写散文很有章法,只不过这章法埋得深,像老树根扎在土里,看见的是枝叶,根却一眼看不透。
他的散文跳跃性强。他写奥森的向日葵,却还要写儿时的田间、匈牙利的路旁,甚至还写到美国土著的传说。他写奥森的美景,却还要写洼里的炊烟和劳动广场的“劳模墙”。他写二月兰开得恣意,却还要写硬邦邦的田埂也能冒出二月兰,这也就把二月兰的个性展现出来。他把不同时间和时空的画面平摆在那儿,让读者去细细品味。这种写法不费力,却有力。
他的散文善于用细节说话。他极少直白地说“我怀念故乡”,从整部书中都找不到一句这类话。他写母亲在灶台前搨菜合,那灶膛的火映着她的脸,“母亲用右手托起馍盘,转眼间不偏不倚,恰到好处地放到鏊子正中,少顷再用竹片翻一翻,香味就弥漫开来……”他写在姥姥家打枣,和表哥表弟乱打一气,还是大舅厉害,“举起竹竿朝挂满枣子的枝条啪啪打几下,枣便噼里啦啦落了一地……”这些细节描写,你读完了,眼眶就湿了。他不说思念亲人,却处处让人悟到了乡情和亲情。
他的散文用平视的姿态写小人物,是难能可贵的。他担任过国务院侨办副主任,做过全国政协委员,笔下人物却大都为普通劳动者。像《轮椅上的歌声》中的老王,大学一毕业,就去支援大西北,一干就是20年,而今坐在轮椅上和老伴唱“一条大河波浪宽”;像《劳动广场上的劳模墙》中的劳模欧玲芬,用心在劳模墙上摩挲着自己的名字,似在回顾着闪耀的光环。他把自己当作在公园遛弯的老头儿,遇见谁就聊上三两句,然后把聊天的话用文学语言写下来。这让他的文字有种少见的松弛,句句实在,不端着,不装深沉,读起来不累,还带有温度。他的散文让你读着读着,就忘了所谓写作章法,就像听老朋友聊天,说到哪儿,你就听到哪儿,拐弯也行,停步也行,往回走两步也行。走完了回头一看,原来每一步都不多余。恰恰是这种不端架子的“散文”,才使他的散文有了难得的品质:自然。
三
以我的写作经验,散文若写到一定份上,拼的就不再是文字和才情,而是人品和心性。任启亮先生在《马尔会客厅》访谈录里谦称自己是个“文学老青年”。这话说出了境界:老,代表的是阅历,走过了漫长的路,看过了一路风景,知晓哪些事儿值得在意,哪些事儿不值得计较。青年,代表的是活力,是青春之心还没丢弃,还在为一朵花的绽放而惬意,还在为一个名字镌在墙上而感动。
这部散文集的思想内涵,归结为一句话:守住生命的底色。
底色是什么?就是淮北故乡那条早已改道的河,就是村上母亲菜合上的焦面香,就是老槐树皮磨得发亮的纹路,就是二月兰年年在盛开的自信。这些生命底色烘托出一个真实的人,功名换不来,权势夺不走,岁月磨不掉。从古到今,一个人走得再远,官做得再大,书读得再多,只要初心还在,底色犹存,人就不会飘,就不会忘了自己从哪里来。
“行至半山”,妙在了这个“半”字。太低了,看不见触手可摸的云,感受不到那曼妙的风景;太高了,把云踩在了脚下,又少了几分人间烟火气。半山腰刚刚好,看得见来的路,望得到欲攀的峰顶,也摸得到缭绕的云气。如此这般坐在石上,书写华章,笔下的文字不燥不火,不卑不亢,句句都是心中山泉流淌出来的真话。
行至半山看云起。云在书里,也在书外。我想这部散文集也回答了一个文学创作上引发过争论的话题:普通人值得作家去书写吗?任启亮先生用51篇作品做了完美的回答:值得。洼里的乡亲们值得写,劳模墙的欧玲芬值得写,淮北的姥姥和母亲值得写,轮椅上的老王值得写……我看到了一个慈眉善目的长者,每天都与天上的云彩一道行走,看到什么就记什么,不挑拣,也不粉饰,可被他写过的都有了一束光。
我坐在书房里读完这部散文集,也犹如随他走了一程,一路看云起云落,一路观人生风景,心里那些浮躁的意念,也都慢慢沉了下去。
这就够了,一部散文集能做到这般,足够了。
责任编辑:郑欣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