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这座城(散文)
复旦大学硕士生 刘雅齐(22岁)
来源:中国青年作家报
(2025年04月22日 01版)

在来北京读书之前,我从没有想过会把广州写下来。
我不是一个严格意义的广州人。广州是我出生长大的城市,但我爸爸是长沙人,我妈妈来自广东北部梅岭脚下一个叫南雄的小县城,普通话是我们家交流的唯一官方语言,这导致我既不会说粤语,也不会讲湖南话。都说语言是文化的钥匙,此话不假,比方说我,就时常陷入一个挺尴尬的境地——在长沙,不带一丝湘味口音的我总是自称为广州人;而在广州,偶尔能蹦出几句不咸不淡白话的我总是理直气壮地以湖南人自居。事实上,像我这样的所谓新广州人,在我们这一代人中并不鲜见。我们缺少的,是一种标签式的身份认同。高中语文卷里那些典型的思念故乡型散文一向难以引起我真正地感同身受——可能因为我是“世界公民”吧。“此心安处是吾乡”,像我这样的人,在哪个城市大概都是一样的。上大学前的我总是这么自信地认为。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念广州的呢?是在无数个渴望实现“夏装自由”的呼啦啦刮着寒风的5月深夜里等待夏天;是在校门口新开的广式牛杂店里猛然找到味蕾记忆深处上下九步行街的味道;是在众多带着儿化音的京片子中突然听到一句别有风情的“七鸡气”(吃鸡翅)……我开始带着饱满的感情去回忆这座看着我长大的南方城市,夹杂着雨露的清香,令人头晕目眩的燥热与永不知疲倦的夏天。
食在广州,我要从吃写起。
曾经读过这么一段话:“每个生命都带着不同的使命。有些人的生命是为了传宗接代,有些是享受,有些是体验,有些是旁观。我是生命的旁观者,我来世上,就是看一棵树怎么生长,河水怎么流,白云怎么飘,甘露怎么凝结。”而我呢,我的追求就比较朴素,我生活的终极趣味可能就在于吃。我来这世上,就是看奶茶怎么泡,鸡蛋怎么煎,臭豆腐怎么炸,羊肉串怎么烤。
我的食量阴晴不定,食欲象征着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情好的时候,我对食物的欲望就会像打满气的气球一样倏地一下胀大。是什么造成了我对美食的深沉执念?我认为在这一点上,广州难辞其咎。这里的每一条街,每一条巷子,凡是有人扎堆的地方,总是与食物挂钩的。
广州人的吃带有仪式感,早茶正是其最鲜明的写照。退休的阿爷阿婆们总是起个大早,7点钟就在酒家门口拿上了号。年轻人一般就比较佛系,大概八九点起了床才不紧不慢地往店里走,等到位置,一坐便是大半天。晶莹剔透、咕噜噜冒着灵气的虾饺,层层脆皮盛着的滑溜溜金黄色的葡挞,裹着酱油与豆豉独特鲜甜味儿的蒸排骨……也不知道这算是早餐还是午餐。艇仔粥煮着悠闲的时光,岁月在某个不知名的酒家里混着嘈杂的人声静静地流淌。
我在大学食堂吃过几次肠粉。老实说,味道也还凑合,令我比较错愕的是学校食堂做肠粉的速度——一碟肠粉得等上七八分钟。广州店家做肠粉的速度可快啦。小时候,我经常拿着爸妈给的几块钱,去楼下的肠粉店吃早餐。店面很狭小,木板凳啊桌椅啊大都摆在外面。拉肠粉的姐姐系着围裙,头发麻利地夹起,将米浆、葱粒、青菜丝撒进盘子里,再往里敲上个鸡蛋,一拉,一抽,淋上酱油,三两分钟一碟氤氲着热气的肠粉就上桌了。我总是满怀期待地盯着姐姐娴熟连贯的动作,看着她将一壶纯白色的寡淡米浆变为舌尖上的美味,像老农盼望着丰收的麦子。肠粉店里人总是不少,锅炉的水汽混杂着熙攘的人声,在狭窄街坊的小小店铺里,诉说着热气腾腾的生活。早餐过后,又是新一天的奔忙。
记忆里的广州少不了大排档的故事。不像北京的街头遍地都是派头十足的大饭店,广州总是充满了烟火气。小时候家门口的大街上就是一长溜的大排档,五颜六色的塑料椅围着木桌沿街露天摆放。夜幕扯下来,整条街便都是美食混杂的金灿灿的香味儿,撸着烤串儿谈天说地,毫不拘束。还记得那时候,有一家打着黄鳝招牌的馆子生意格外兴隆,稍微晚点去便抢不到座,它的老板似乎只用为店面不够大而发愁。从幼儿园到小学,我坐在他家的塑料椅上,从双脚腾空到终于着地,目睹了他家的店面翻了好几番,大有吞并整条街的店铺之势。但大概是在我三年级的时候,街道进行了整顿,大排档通通拆除,在原来的位置上建起了正儿八经的大饭店,这家做黄鳝的大排档也摇身一变成为了方圆十里最气派的酒家。奇怪的是,化身为酒家后曾经的好运气却似乎不再,两年后就不知何故突然关了门。当初的热闹终以落寞收场,一代大排档的传奇故事就此落下帷幕。
除了吃以外,另一个令我印象十分深刻的,便是广州的雨。广州的雨有很多种。春天的雨是细软连绵的,一点也不着急,慢吞吞一下就是好几天,令人生厌。然而比起春雨,更加致命的是广州的回南天。任何地方都可以渗出细细密密的水珠,地板在哭泣,墙壁在哭泣,连天花板也挂满了泪珠,在这种时候,心情也总难免会随着屋子郁闷起来。难怪《重庆森林》里的梁朝伟会在失恋后对着肥皂和毛巾自言自语:“一个人哭了,你给纸巾他就行;但如果一间屋哭了,你就要做很多事情。”
夏天的雨就要下得痛快很多。雨水大把大把串珠式地从天上倾泻而下,风呼啸着吹,雨点失去了方向,四散乱溅。台风雨是猛烈而决绝的,它裹挟着狂风肆虐而过,有种生猛不计后果的气势。于是学校的树倒了两棵,台阶成了瀑布,我们咬着牙将雨伞开向一边从走廊的一头冲向另一头,尖叫和大笑声混在一起,仿佛陷入了劫后余生的狂喜。小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夏天的暴雨。上着上着课,窗外的天就会突然拉下脸来,乌云压倒了一切,时间进度条似乎从9点快进到了19点。接着,雷声一阵紧似一阵地逼近,闪电亮剑似的刺在地上。这时候已经没有人听老师讲课了,一个惊雷落下来,惊呼声就会填满了教室,大家心中都仅剩一个念头——下课,看雨。铃声一响,走廊的栏杆上就会趴满了人,带着三分恐惧三分期待四分凑热闹的心情,齐刷刷地仰头等待着大雨倾注而下的那一刻,将头疼与无奈统统抛给了校长和老师。
但当我不得不出门时,夏天的雨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一场暴雨过后,积水最深可漫至膝盖。有几次台风过后,江里的水倒灌到了岸上,于是我亲眼见证了几个小区邻居穿着泳衣泳裤,挑着水桶,全副武装,争先恐后地猫下腰往水里抓鱼。更令人感到不幸的是小学放学前的暴雨,这意味着回家的路上会发生大堵塞,十几分钟的车程瞬间翻了好几倍。我站在雨中一等就是两个小时,再在校车上颠簸两个小时,当我淋成湿漉漉的一团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9点钟了。这导致我对校车向来没有什么好印象,我立志初中要到一个可以住宿的学校,毕竟教学楼到宿舍楼的距离再怎么样也堵不成两个小时。
但是,校车依旧是我过去到现在记忆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搭载了我小学6年的生活,头也不回地驶向远方。校车上的人来来去去,许多熟悉陌生的面孔在我眼前一晃而过——那个动不动便虚张声势恐吓着要把小孩子赶下车的司机,那个蘑菇头圆领衫会饶有兴趣地盯着我手中《读者》的跟车阿姨,那个总喜欢把二郎腿翘得老高讲起话来全车人都能听到的同级男生……我爱做校车上的旁观者,打量那些写满情绪的眼睛和一动一动的嘴巴,想象住在另一身体里的某个灵魂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校车是相遇和分别的场所,它满载着故事而去,带走了无数争吵、欢笑与泪水。
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当我们忘记一个人时,是先忘掉她的样子,还是她的声音?但这好像都不重要了。校车上的那个女孩,她的样子和声音我都忘了,我只记得当时我很喜欢她。
在校车上遇到她的那天,我和她都在看同一本书——《明朝那些事儿》。书页翻开的那一刻,我们相遇了。我们开始聊天。她是比我高一级的学姐,喜欢历史和画画。她想学美术,虽然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嘛”,她爸妈这样对她说。但她还是画,自己画,照着书画,漫无章法地画,天马行空地画。我们当时放学后很喜欢去逛小区的文具店,那里有她想要的一本插画本,为此需付出20元的代价——这对小学生的我们来说不算是一个小数目。于是我开始把买早餐剩下的零钱攒起来,在她毕业前用15张1元和10张0.5元买了一本送给她。但这本插画本后来又回到了我手上,只是每一页上都多了许多画。我不记得我们是从什么时候没有了联系,成长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告别的过程。那些面孔和声音都模糊了,但回忆永远是活的。
小学毕业后我如愿以偿告别了校车,开启了梦寐以求的住宿生活。地铁正式成为我的头号交通工具。我的中学离家很远,单是在地铁上就要耗上一个半小时。从中学门口到地铁站的公交车也不好等,与其在烈日洋洋下站着干等半个小时,不如步行半个小时去地铁站,还可以锻炼身体,强健体魄。于是一个最鼎盛时期总共达10个人的浩浩荡荡的徒步队伍就组建形成了。我们总是很吵闹,拎着箱子跑也完全感受不到半点累,永远不愁没话讲。也不知道快乐是从哪里来的,但它就是结结实实地落在我们肩膀上,落得我们开怀大笑,激动万分。地铁上的时光就这么倍速地往前推,被那群没心没肺的家伙的欢声笑语淹没了。
在北上广深的地铁中,我独爱羊城地铁的显著的红色标识,它显眼、瞩目,指引着我回家的方向。广州地铁换乘相对而言很方便,没几步路就到了。在北京,从一条线转乘到另一条,有时竟要跨越两座立交桥。我对地铁的记忆是从7岁开始的。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地铁2号线修到了我们家门口,现在我已经可以把这条线上的站名全部背下来。有几个站名我十分喜欢,“东晓南”“江南西”和“嘉禾望岗”。它们带有一种卷满生活气的诗意。我很好奇,我坚信这些名字背后一定有它们的故事。
马尔克斯说,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但当我尝试在记忆里拾起一些东西的时候,我发现一切量化的称号、数字对我的意义都早已不复存在。是那些鲜活跳跃的片刻,五官模糊了的面孔,某种不可名状的快乐抑或是清晰敏锐的痛感,告诉我,我在真实地活着。就比如此时此刻,当我写下广州的时候,我发现这座城市的每一处特点,它的雨,它的骑楼,它翻滚的热浪与数不尽的小食街,一点一滴都已融入了我的故事,构成了我生命的脉络。是我与它共有的回忆,让它成为我记忆里一个永远特殊的存在——城市值得有它的散文。
见习编辑:郑欣宜
责任编辑:周伟

在来北京读书之前,我从没有想过会把广州写下来。
我不是一个严格意义的广州人。广州是我出生长大的城市,但我爸爸是长沙人,我妈妈来自广东北部梅岭脚下一个叫南雄的小县城,普通话是我们家交流的唯一官方语言,这导致我既不会说粤语,也不会讲湖南话。都说语言是文化的钥匙,此话不假,比方说我,就时常陷入一个挺尴尬的境地——在长沙,不带一丝湘味口音的我总是自称为广州人;而在广州,偶尔能蹦出几句不咸不淡白话的我总是理直气壮地以湖南人自居。事实上,像我这样的所谓新广州人,在我们这一代人中并不鲜见。我们缺少的,是一种标签式的身份认同。高中语文卷里那些典型的思念故乡型散文一向难以引起我真正地感同身受——可能因为我是“世界公民”吧。“此心安处是吾乡”,像我这样的人,在哪个城市大概都是一样的。上大学前的我总是这么自信地认为。
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怀念广州的呢?是在无数个渴望实现“夏装自由”的呼啦啦刮着寒风的5月深夜里等待夏天;是在校门口新开的广式牛杂店里猛然找到味蕾记忆深处上下九步行街的味道;是在众多带着儿化音的京片子中突然听到一句别有风情的“七鸡气”(吃鸡翅)……我开始带着饱满的感情去回忆这座看着我长大的南方城市,夹杂着雨露的清香,令人头晕目眩的燥热与永不知疲倦的夏天。
食在广州,我要从吃写起。
曾经读过这么一段话:“每个生命都带着不同的使命。有些人的生命是为了传宗接代,有些是享受,有些是体验,有些是旁观。我是生命的旁观者,我来世上,就是看一棵树怎么生长,河水怎么流,白云怎么飘,甘露怎么凝结。”而我呢,我的追求就比较朴素,我生活的终极趣味可能就在于吃。我来这世上,就是看奶茶怎么泡,鸡蛋怎么煎,臭豆腐怎么炸,羊肉串怎么烤。
我的食量阴晴不定,食欲象征着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心情好的时候,我对食物的欲望就会像打满气的气球一样倏地一下胀大。是什么造成了我对美食的深沉执念?我认为在这一点上,广州难辞其咎。这里的每一条街,每一条巷子,凡是有人扎堆的地方,总是与食物挂钩的。
广州人的吃带有仪式感,早茶正是其最鲜明的写照。退休的阿爷阿婆们总是起个大早,7点钟就在酒家门口拿上了号。年轻人一般就比较佛系,大概八九点起了床才不紧不慢地往店里走,等到位置,一坐便是大半天。晶莹剔透、咕噜噜冒着灵气的虾饺,层层脆皮盛着的滑溜溜金黄色的葡挞,裹着酱油与豆豉独特鲜甜味儿的蒸排骨……也不知道这算是早餐还是午餐。艇仔粥煮着悠闲的时光,岁月在某个不知名的酒家里混着嘈杂的人声静静地流淌。
我在大学食堂吃过几次肠粉。老实说,味道也还凑合,令我比较错愕的是学校食堂做肠粉的速度——一碟肠粉得等上七八分钟。广州店家做肠粉的速度可快啦。小时候,我经常拿着爸妈给的几块钱,去楼下的肠粉店吃早餐。店面很狭小,木板凳啊桌椅啊大都摆在外面。拉肠粉的姐姐系着围裙,头发麻利地夹起,将米浆、葱粒、青菜丝撒进盘子里,再往里敲上个鸡蛋,一拉,一抽,淋上酱油,三两分钟一碟氤氲着热气的肠粉就上桌了。我总是满怀期待地盯着姐姐娴熟连贯的动作,看着她将一壶纯白色的寡淡米浆变为舌尖上的美味,像老农盼望着丰收的麦子。肠粉店里人总是不少,锅炉的水汽混杂着熙攘的人声,在狭窄街坊的小小店铺里,诉说着热气腾腾的生活。早餐过后,又是新一天的奔忙。
记忆里的广州少不了大排档的故事。不像北京的街头遍地都是派头十足的大饭店,广州总是充满了烟火气。小时候家门口的大街上就是一长溜的大排档,五颜六色的塑料椅围着木桌沿街露天摆放。夜幕扯下来,整条街便都是美食混杂的金灿灿的香味儿,撸着烤串儿谈天说地,毫不拘束。还记得那时候,有一家打着黄鳝招牌的馆子生意格外兴隆,稍微晚点去便抢不到座,它的老板似乎只用为店面不够大而发愁。从幼儿园到小学,我坐在他家的塑料椅上,从双脚腾空到终于着地,目睹了他家的店面翻了好几番,大有吞并整条街的店铺之势。但大概是在我三年级的时候,街道进行了整顿,大排档通通拆除,在原来的位置上建起了正儿八经的大饭店,这家做黄鳝的大排档也摇身一变成为了方圆十里最气派的酒家。奇怪的是,化身为酒家后曾经的好运气却似乎不再,两年后就不知何故突然关了门。当初的热闹终以落寞收场,一代大排档的传奇故事就此落下帷幕。
除了吃以外,另一个令我印象十分深刻的,便是广州的雨。广州的雨有很多种。春天的雨是细软连绵的,一点也不着急,慢吞吞一下就是好几天,令人生厌。然而比起春雨,更加致命的是广州的回南天。任何地方都可以渗出细细密密的水珠,地板在哭泣,墙壁在哭泣,连天花板也挂满了泪珠,在这种时候,心情也总难免会随着屋子郁闷起来。难怪《重庆森林》里的梁朝伟会在失恋后对着肥皂和毛巾自言自语:“一个人哭了,你给纸巾他就行;但如果一间屋哭了,你就要做很多事情。”
夏天的雨就要下得痛快很多。雨水大把大把串珠式地从天上倾泻而下,风呼啸着吹,雨点失去了方向,四散乱溅。台风雨是猛烈而决绝的,它裹挟着狂风肆虐而过,有种生猛不计后果的气势。于是学校的树倒了两棵,台阶成了瀑布,我们咬着牙将雨伞开向一边从走廊的一头冲向另一头,尖叫和大笑声混在一起,仿佛陷入了劫后余生的狂喜。小学的时候,我最喜欢夏天的暴雨。上着上着课,窗外的天就会突然拉下脸来,乌云压倒了一切,时间进度条似乎从9点快进到了19点。接着,雷声一阵紧似一阵地逼近,闪电亮剑似的刺在地上。这时候已经没有人听老师讲课了,一个惊雷落下来,惊呼声就会填满了教室,大家心中都仅剩一个念头——下课,看雨。铃声一响,走廊的栏杆上就会趴满了人,带着三分恐惧三分期待四分凑热闹的心情,齐刷刷地仰头等待着大雨倾注而下的那一刻,将头疼与无奈统统抛给了校长和老师。
但当我不得不出门时,夏天的雨就不那么令人愉快了。一场暴雨过后,积水最深可漫至膝盖。有几次台风过后,江里的水倒灌到了岸上,于是我亲眼见证了几个小区邻居穿着泳衣泳裤,挑着水桶,全副武装,争先恐后地猫下腰往水里抓鱼。更令人感到不幸的是小学放学前的暴雨,这意味着回家的路上会发生大堵塞,十几分钟的车程瞬间翻了好几倍。我站在雨中一等就是两个小时,再在校车上颠簸两个小时,当我淋成湿漉漉的一团回到家时,已经是晚上9点钟了。这导致我对校车向来没有什么好印象,我立志初中要到一个可以住宿的学校,毕竟教学楼到宿舍楼的距离再怎么样也堵不成两个小时。
但是,校车依旧是我过去到现在记忆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搭载了我小学6年的生活,头也不回地驶向远方。校车上的人来来去去,许多熟悉陌生的面孔在我眼前一晃而过——那个动不动便虚张声势恐吓着要把小孩子赶下车的司机,那个蘑菇头圆领衫会饶有兴趣地盯着我手中《读者》的跟车阿姨,那个总喜欢把二郎腿翘得老高讲起话来全车人都能听到的同级男生……我爱做校车上的旁观者,打量那些写满情绪的眼睛和一动一动的嘴巴,想象住在另一身体里的某个灵魂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校车是相遇和分别的场所,它满载着故事而去,带走了无数争吵、欢笑与泪水。
有一天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当我们忘记一个人时,是先忘掉她的样子,还是她的声音?但这好像都不重要了。校车上的那个女孩,她的样子和声音我都忘了,我只记得当时我很喜欢她。
在校车上遇到她的那天,我和她都在看同一本书——《明朝那些事儿》。书页翻开的那一刻,我们相遇了。我们开始聊天。她是比我高一级的学姐,喜欢历史和画画。她想学美术,虽然她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家里还有一个弟弟嘛”,她爸妈这样对她说。但她还是画,自己画,照着书画,漫无章法地画,天马行空地画。我们当时放学后很喜欢去逛小区的文具店,那里有她想要的一本插画本,为此需付出20元的代价——这对小学生的我们来说不算是一个小数目。于是我开始把买早餐剩下的零钱攒起来,在她毕业前用15张1元和10张0.5元买了一本送给她。但这本插画本后来又回到了我手上,只是每一页上都多了许多画。我不记得我们是从什么时候没有了联系,成长本来就是一个不断告别的过程。那些面孔和声音都模糊了,但回忆永远是活的。
小学毕业后我如愿以偿告别了校车,开启了梦寐以求的住宿生活。地铁正式成为我的头号交通工具。我的中学离家很远,单是在地铁上就要耗上一个半小时。从中学门口到地铁站的公交车也不好等,与其在烈日洋洋下站着干等半个小时,不如步行半个小时去地铁站,还可以锻炼身体,强健体魄。于是一个最鼎盛时期总共达10个人的浩浩荡荡的徒步队伍就组建形成了。我们总是很吵闹,拎着箱子跑也完全感受不到半点累,永远不愁没话讲。也不知道快乐是从哪里来的,但它就是结结实实地落在我们肩膀上,落得我们开怀大笑,激动万分。地铁上的时光就这么倍速地往前推,被那群没心没肺的家伙的欢声笑语淹没了。
在北上广深的地铁中,我独爱羊城地铁的显著的红色标识,它显眼、瞩目,指引着我回家的方向。广州地铁换乘相对而言很方便,没几步路就到了。在北京,从一条线转乘到另一条,有时竟要跨越两座立交桥。我对地铁的记忆是从7岁开始的。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地铁2号线修到了我们家门口,现在我已经可以把这条线上的站名全部背下来。有几个站名我十分喜欢,“东晓南”“江南西”和“嘉禾望岗”。它们带有一种卷满生活气的诗意。我很好奇,我坚信这些名字背后一定有它们的故事。
马尔克斯说,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路。但当我尝试在记忆里拾起一些东西的时候,我发现一切量化的称号、数字对我的意义都早已不复存在。是那些鲜活跳跃的片刻,五官模糊了的面孔,某种不可名状的快乐抑或是清晰敏锐的痛感,告诉我,我在真实地活着。就比如此时此刻,当我写下广州的时候,我发现这座城市的每一处特点,它的雨,它的骑楼,它翻滚的热浪与数不尽的小食街,一点一滴都已融入了我的故事,构成了我生命的脉络。是我与它共有的回忆,让它成为我记忆里一个永远特殊的存在——城市值得有它的散文。
见习编辑:郑欣宜
责任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