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字的深海里(随笔)
广西百色市百色高级中学语文教师 卜创杰
来源:中国青年作家报
(2025年12月23日 13版)
诗曰,“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此句点出了与书为伴、忧乐与共的人间至味。但于我而言,多情的不只是书卷,还有那未经排列组合的文字,它们每日在我的脑海里游弋蹁跹,演绎不一样的故事,描绘不一样的景色,述说不一样的情感。有时如萤火聚散,有时如山川迂回,驰骋在意识的宇宙里,寻找一切未名的可能。我常常陷于这个追逐的过程,任心神在无垠中漫游,无法也不愿挣脱。
自幼年始,便与文字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漫画、故事、科普、诗歌、美文等几乎来者不拒,见必读之。毕竟物质贫乏的年代,纸页普遍稀少,因此我对一切印有字的东西都非常珍视。书籍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随着阅读的增广,我的文字表达能力也渐渐得到凸显。从三年级需要学写作文开始,我的每一次习作几乎都能得到老师的认可,并且常能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讲评。这既给了我自信,当然也无形中助长了一个小孩子的“虚荣心”。为了一直能在作文上保持出彩,我只能更加用功。我特地准备了一本抄写簿,把平时从书上读到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抄下来,写作文时想方设法引用上一些。此法屡试不爽,久而久之,这便成了我写作的独门秘籍。
记得有一次,我在作文里用了一句列宁的名言,老师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我夸了一番,说“小小年纪就知道列宁的名言,非常了不起”,那一刻的兴奋,我到现在都无法用语言准确描述出来。然而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列宁是谁,只是恰好读到,觉得应题便用了而已。纵然如此,这件事仍极大地激起了我写作的热情,让我有了更多表达的冲动。
到了中学,青春懵懂的年纪,我也跟身边的大多数同学一样爱上了诗歌。最初接受的诗歌启蒙主要来源于语文课本。初读冰心、艾青等诗人的诗歌作品,我的内心开始震颤,犹如一颗巨石从高处掉落湖面,掀起阵阵波涛。它们的语言或凝练、或繁丰,或奔放,或深沉,读之朗朗上口、余韵悠长。卸下语言的外衣,我更感受到了潜藏文字内核里的东西,它们有的冷峻如刀,有的翻涌如潮,有的厚重如山,带给我前所未有的精神享受,一下子就打开了我的文学视界。除课本外,那些商店里卖的笔记本也带给我诗的启迪,你瞧瞧它们唯美的画面,配上简单的词句,仿佛里面住了一个诗人的灵魂,无端让人欢喜,让人沉醉。我也是在这时候尝试写诗的。
刚开始主要是现代诗,模仿他人的句子,偶尔也灵感迸发。同桌发现我写诗后,自身隐藏的“诗人属性”也觉醒了,于是我俩便不时“切磋”,并乐此不疲。最有趣的是,我和他常常在早晚读之时相互配合朗诵这些诗歌,你一言我一语,声音洪亮,表演忘情。有时老师恰好路过,看两人读得那么卖力,就询问是书本上哪里的诗,他怎么没有印象,于是我俩就相视一眼,对老师回以“狡黠”一笑,秘而不宣。遗憾的是,这些带着青涩的“诗歌”没能保留下来,而是在中高考结束后与那些书本、试卷一起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再无踪迹。
真正意义上的写作,是从大学开始。毕竟随着自己年龄渐长,心智慢慢成熟,对写作也有了更多的想法。大学也不像中学,有数不清的练习和考试,这时候的我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自由支配,尽可从容地用在喜欢的东西上。在一段时间里,我对古诗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专门跟老师学习了诗歌格律,懂得了什么是中华新韵,什么是平水韵,对平仄的理解也更深入。虽然以前高中也胡诌过几首仿古诗,但那时更多是“打油之作”,同学之间相互戏赠,纯属好玩而已。这一次,我开始真正尝试循着古体诗的规则写作,从律诗到绝句,再到词,即使“带着镣铐跳舞”,仍渐渐发展成了“瘾”。
那阵子写得都有点魔怔了,怎么说?凡是生活中的事情都想借诗歌表达,一天至少写一首诗否则就浑身难受,更有甚者,常因诗歌中一字未决而冥思苦想,反复推敲,以至整夜难寐。痴迷了一段时间,继而觉得无甚可写,陷入自我重复的窠臼中,便转而创作散文。我清楚地记得,第一篇散文写的是家乡的传统节日——“岭头节”,也第一次通过网络邮箱投稿出去,发给了一个在当地很有名气的高校文学社,第一次幸运地得到了录稿通知。之后,我又连续参加了各种征文比赛等活动,多数铩羽而归,也偶有惊喜。
踏入职场后,写作成了生活的另一扇窗。早在大学没毕业之前,我就在心底萌生了一个小小的梦想——希望以后可以过上一种亦教亦写的生活。“教”是成为一名老师,我的专业属于师范类,此为专业所长、安身立命之本;“写”是坚持写作,这是一辈子的爱好。有个朋友说,写作会带给人幸运,对此我深信不疑。因为在我身上,我真的感受到了冥冥之中仿佛有一股力量在助推我前行,帮助我向着理想中的生活靠近。
我毕业后入职的学校是一所高中,报到没多久,就收到了来自校文学社老师的约稿邀请,叫我谈谈对即将到来的教师生涯的感受,准备刊发在文学社最新一期的社刊上。我受宠若惊,立即酝酿想法,着手写作,终花费数周时间,完成了任务。交稿后不久,那位文学社的老师又主动来问我,“大学是不是经常写?一看文字就很显功底”,得到了肯定,我欣喜若狂。他说要把我这篇文章推到市报上发表,几周后果如其言。我人生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文章变成铅字正式发表在了报纸上,内心的激动难以言表。随后,我也收到了生平第一张的绿色稿费单,数额不大却重若千钧,仿佛家乡秋收之时挑在肩上的稻谷。从此,我便一发不可收拾。
我格外享受这一过程,享受思考的乐趣。妻子形容我码字时的状态,“只要他开始想东西,身边的一切好像都停住了,仿佛进入了另一个时空”。我不得不纠正一下,妻子的话虽略有夸张,但从中也能表明我写作时的心无旁骛,确有一种“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的投入与忘我。一次,我早上起床后坐在电脑前冥思苦想,妻子随后也跟着起来,梳洗完毕便出去打球。她出发前好像跟我说了什么,但我没听清楚。我继续在电脑前奋笔疾书,不一会儿时间就来到了9点,直到肚子“咕噜咕噜”叫,才想起自己没吃早餐。可我又不想停下来,于是就匆匆跑到厨房,看见饭桌上放着两个面包,二话不说送入腹中。待妻子打球回来,她惊讶地问我,“桌上那两个面包哪去了?”我不解地看着她,“吃了啊,有什么问题吗?”“我早上不是跟你说了吗?这面包长霉了你没看见?都过期几天了,想拿去喂鱼的。”我这才发现自己做了蠢事,“没听清,吃都吃了,还有什么办法嘛!”“好了好了,估计也没事,正好你又得一篇《霉面包》!”妻子打趣说道。因为写作闹得笑话实在太多了,诸如此类,不可胜数。
写作其实是件苦差事,毕竟这是一场自己对自己的追溯与诘问,而唯一的见证者只有孤独。我写起来很慢,并不像所羡慕的有些作家那样一动起来就汪洋自恣,一泻千里。有时会卡在思路,有时是一句话、一个词,每当无法再写下去,便走路在想,吃饭在想,睡觉在想,内心难以安宁。大多数时候一天只能写三五百字,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的情形也有。更有些光景,明明已经下笔千言,但忽而某一刻越看越不顺眼,虽然暗暗可惜,但仍旧全部推倒重来。就是在这样不断推翻与重建的煎熬中,我常常追问自己写作的意义,它于我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单纯只是因为喜欢吗?
回想起多年前,在看贾平凹先生的长篇小说《秦腔》之时,曾记得他在前言里把这部小说称为“为故乡竖的一块碑”,这句话宛如一粒种子落在我心里,多年后终于萌芽。我渐渐明白,文字最永恒的价值在于记录,虽然我没有贾先生那样的才华,但我也想为家乡做些什么,为着那些与我共同生活过的人,为着那片养育我长大的土地。村庄的一人一物,一草一木,一角一隅,无论存逝,都应当在岁月的烟尘中留下痕迹,以便后来人知道它们怎样的存在过。正是这份近乎冲动的使命感,让我拿起了笔。还有另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是写作对人心灵的涤荡与滋养。行走在世间,我们总会经历一些诱惑和纷扰,仿佛大海上的一叶孤舟,暴雨骤雨来临时,难免会迷茫,甚至迷失。可每当我们拿起笔开始不停审问自己的时候,那些华丽的令人沉醉的伪装终将会退去,我们得以听见心灵最深处的低语,那条独属我们的路,也在晨光中渐渐清晰。
博尔赫斯说,“我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特定的读者,我写作是为了光阴流逝使我心安。”
平凡如我,亦如是。
见习编辑:赵小萱
责任编辑:周伟
诗曰,“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此句点出了与书为伴、忧乐与共的人间至味。但于我而言,多情的不只是书卷,还有那未经排列组合的文字,它们每日在我的脑海里游弋蹁跹,演绎不一样的故事,描绘不一样的景色,述说不一样的情感。有时如萤火聚散,有时如山川迂回,驰骋在意识的宇宙里,寻找一切未名的可能。我常常陷于这个追逐的过程,任心神在无垠中漫游,无法也不愿挣脱。
自幼年始,便与文字结下了不解之缘。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漫画、故事、科普、诗歌、美文等几乎来者不拒,见必读之。毕竟物质贫乏的年代,纸页普遍稀少,因此我对一切印有字的东西都非常珍视。书籍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随着阅读的增广,我的文字表达能力也渐渐得到凸显。从三年级需要学写作文开始,我的每一次习作几乎都能得到老师的认可,并且常能作为范文在班上朗读、讲评。这既给了我自信,当然也无形中助长了一个小孩子的“虚荣心”。为了一直能在作文上保持出彩,我只能更加用功。我特地准备了一本抄写簿,把平时从书上读到的好词好句好段都抄下来,写作文时想方设法引用上一些。此法屡试不爽,久而久之,这便成了我写作的独门秘籍。
记得有一次,我在作文里用了一句列宁的名言,老师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把我夸了一番,说“小小年纪就知道列宁的名言,非常了不起”,那一刻的兴奋,我到现在都无法用语言准确描述出来。然而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列宁是谁,只是恰好读到,觉得应题便用了而已。纵然如此,这件事仍极大地激起了我写作的热情,让我有了更多表达的冲动。
到了中学,青春懵懂的年纪,我也跟身边的大多数同学一样爱上了诗歌。最初接受的诗歌启蒙主要来源于语文课本。初读冰心、艾青等诗人的诗歌作品,我的内心开始震颤,犹如一颗巨石从高处掉落湖面,掀起阵阵波涛。它们的语言或凝练、或繁丰,或奔放,或深沉,读之朗朗上口、余韵悠长。卸下语言的外衣,我更感受到了潜藏文字内核里的东西,它们有的冷峻如刀,有的翻涌如潮,有的厚重如山,带给我前所未有的精神享受,一下子就打开了我的文学视界。除课本外,那些商店里卖的笔记本也带给我诗的启迪,你瞧瞧它们唯美的画面,配上简单的词句,仿佛里面住了一个诗人的灵魂,无端让人欢喜,让人沉醉。我也是在这时候尝试写诗的。
刚开始主要是现代诗,模仿他人的句子,偶尔也灵感迸发。同桌发现我写诗后,自身隐藏的“诗人属性”也觉醒了,于是我俩便不时“切磋”,并乐此不疲。最有趣的是,我和他常常在早晚读之时相互配合朗诵这些诗歌,你一言我一语,声音洪亮,表演忘情。有时老师恰好路过,看两人读得那么卖力,就询问是书本上哪里的诗,他怎么没有印象,于是我俩就相视一眼,对老师回以“狡黠”一笑,秘而不宣。遗憾的是,这些带着青涩的“诗歌”没能保留下来,而是在中高考结束后与那些书本、试卷一起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再无踪迹。
真正意义上的写作,是从大学开始。毕竟随着自己年龄渐长,心智慢慢成熟,对写作也有了更多的想法。大学也不像中学,有数不清的练习和考试,这时候的我有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自由支配,尽可从容地用在喜欢的东西上。在一段时间里,我对古诗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专门跟老师学习了诗歌格律,懂得了什么是中华新韵,什么是平水韵,对平仄的理解也更深入。虽然以前高中也胡诌过几首仿古诗,但那时更多是“打油之作”,同学之间相互戏赠,纯属好玩而已。这一次,我开始真正尝试循着古体诗的规则写作,从律诗到绝句,再到词,即使“带着镣铐跳舞”,仍渐渐发展成了“瘾”。
那阵子写得都有点魔怔了,怎么说?凡是生活中的事情都想借诗歌表达,一天至少写一首诗否则就浑身难受,更有甚者,常因诗歌中一字未决而冥思苦想,反复推敲,以至整夜难寐。痴迷了一段时间,继而觉得无甚可写,陷入自我重复的窠臼中,便转而创作散文。我清楚地记得,第一篇散文写的是家乡的传统节日——“岭头节”,也第一次通过网络邮箱投稿出去,发给了一个在当地很有名气的高校文学社,第一次幸运地得到了录稿通知。之后,我又连续参加了各种征文比赛等活动,多数铩羽而归,也偶有惊喜。
踏入职场后,写作成了生活的另一扇窗。早在大学没毕业之前,我就在心底萌生了一个小小的梦想——希望以后可以过上一种亦教亦写的生活。“教”是成为一名老师,我的专业属于师范类,此为专业所长、安身立命之本;“写”是坚持写作,这是一辈子的爱好。有个朋友说,写作会带给人幸运,对此我深信不疑。因为在我身上,我真的感受到了冥冥之中仿佛有一股力量在助推我前行,帮助我向着理想中的生活靠近。
我毕业后入职的学校是一所高中,报到没多久,就收到了来自校文学社老师的约稿邀请,叫我谈谈对即将到来的教师生涯的感受,准备刊发在文学社最新一期的社刊上。我受宠若惊,立即酝酿想法,着手写作,终花费数周时间,完成了任务。交稿后不久,那位文学社的老师又主动来问我,“大学是不是经常写?一看文字就很显功底”,得到了肯定,我欣喜若狂。他说要把我这篇文章推到市报上发表,几周后果如其言。我人生第一次看见自己的文章变成铅字正式发表在了报纸上,内心的激动难以言表。随后,我也收到了生平第一张的绿色稿费单,数额不大却重若千钧,仿佛家乡秋收之时挑在肩上的稻谷。从此,我便一发不可收拾。
我格外享受这一过程,享受思考的乐趣。妻子形容我码字时的状态,“只要他开始想东西,身边的一切好像都停住了,仿佛进入了另一个时空”。我不得不纠正一下,妻子的话虽略有夸张,但从中也能表明我写作时的心无旁骛,确有一种“用志不分,乃凝于神”的投入与忘我。一次,我早上起床后坐在电脑前冥思苦想,妻子随后也跟着起来,梳洗完毕便出去打球。她出发前好像跟我说了什么,但我没听清楚。我继续在电脑前奋笔疾书,不一会儿时间就来到了9点,直到肚子“咕噜咕噜”叫,才想起自己没吃早餐。可我又不想停下来,于是就匆匆跑到厨房,看见饭桌上放着两个面包,二话不说送入腹中。待妻子打球回来,她惊讶地问我,“桌上那两个面包哪去了?”我不解地看着她,“吃了啊,有什么问题吗?”“我早上不是跟你说了吗?这面包长霉了你没看见?都过期几天了,想拿去喂鱼的。”我这才发现自己做了蠢事,“没听清,吃都吃了,还有什么办法嘛!”“好了好了,估计也没事,正好你又得一篇《霉面包》!”妻子打趣说道。因为写作闹得笑话实在太多了,诸如此类,不可胜数。
写作其实是件苦差事,毕竟这是一场自己对自己的追溯与诘问,而唯一的见证者只有孤独。我写起来很慢,并不像所羡慕的有些作家那样一动起来就汪洋自恣,一泻千里。有时会卡在思路,有时是一句话、一个词,每当无法再写下去,便走路在想,吃饭在想,睡觉在想,内心难以安宁。大多数时候一天只能写三五百字,一个字都写不出来的情形也有。更有些光景,明明已经下笔千言,但忽而某一刻越看越不顺眼,虽然暗暗可惜,但仍旧全部推倒重来。就是在这样不断推翻与重建的煎熬中,我常常追问自己写作的意义,它于我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单纯只是因为喜欢吗?
回想起多年前,在看贾平凹先生的长篇小说《秦腔》之时,曾记得他在前言里把这部小说称为“为故乡竖的一块碑”,这句话宛如一粒种子落在我心里,多年后终于萌芽。我渐渐明白,文字最永恒的价值在于记录,虽然我没有贾先生那样的才华,但我也想为家乡做些什么,为着那些与我共同生活过的人,为着那片养育我长大的土地。村庄的一人一物,一草一木,一角一隅,无论存逝,都应当在岁月的烟尘中留下痕迹,以便后来人知道它们怎样的存在过。正是这份近乎冲动的使命感,让我拿起了笔。还有另一个同样重要的原因是写作对人心灵的涤荡与滋养。行走在世间,我们总会经历一些诱惑和纷扰,仿佛大海上的一叶孤舟,暴雨骤雨来临时,难免会迷茫,甚至迷失。可每当我们拿起笔开始不停审问自己的时候,那些华丽的令人沉醉的伪装终将会退去,我们得以听见心灵最深处的低语,那条独属我们的路,也在晨光中渐渐清晰。
博尔赫斯说,“我写作不是为了名声,也不是为了特定的读者,我写作是为了光阴流逝使我心安。”
平凡如我,亦如是。
见习编辑:赵小萱
责任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