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学生们都知道,我喜欢加西亚·马尔克斯。但他们不知道,这是2005年之后我才有的偏好。
读大学时,我的外国文学老师把马尔克斯奉为天神,说他有一双深邃、幽暗、锐利的眼睛和同款的灵魂。我被勾得心动不已,从100多块的生活费里,抖索着抠出20多块,买了《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了几页,我有点后悔了,那种近乎絮叨的细腻和慢条斯理,让我头晕脑胀。
我是个急性子,读书同样也急,恨不得化身扫描仪,一眼“扫”完一本书。年少时读《红楼梦》,同样读得囫囵,只在读到黛玉娇嗔宝玉,“你说你会过目成诵,难道我就不能一目十行么”时,稍稍有一个停顿和回味。颦儿的这等本事,实在令我神往不已。
“一目数行”也成了我努力训练的能力。如此,终于把自己练成了一个底部绽线的破书包:书读得不少,理解的不多;见识得挺多,记住的很少。更糟糕的是,养成了做事毛糙的习惯。草率、粗糙,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快速”的同义词,衍生物。吃过诸多因过分追求速度而来的苦头之后,我也一再提醒自己:慢一点,细一点,深一点。但收效甚微,大约这些苦头都不触及灵魂。
2006年换新版教材,其中有一册选修教材,叫《外国小说欣赏》。拿到手,我照例打算先快速扫一遍。书一翻开,我的速度不自主地慢了下来,一串以前没接触过的小说名字霸占了我的眼睛和头脑,《在桥边》《沙之书》《礼拜二午睡时刻》……我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除了长篇之外,还有《礼拜二午睡时刻》这样隽永的短篇。
这篇小说只有4000多字,情节颇为简单:8月的一个礼拜二,一位贫穷而苍老的母亲,带着12岁的女儿和一束用报纸裹着的鲜花,乘坐简陋破旧的火车,来到一个荒凉沉寂的小镇,在异常酷热的中午,在人们午睡的时刻,找神父借用公墓的钥匙,给因偷盗之名而被镇上人杀死的儿子上坟。
这是一个叫人很容易想起《祝福》来的小说,故事都发生在封闭落后的小镇,都有失去了孩子的母亲和冷漠的看客。不过,它们的质地不同。鲁迅一贯是冷峻的,他喜欢干脆利落地撕开遮蔽,让人们看到血淋淋的事实。《礼拜二午睡时刻》背后的马尔克斯是悲悯的,他节制他的同情,也隐藏他的愤怒。这种悲悯和节制,如细细的绣花针,一下一下扎在了我的心尖尖上。年少时,我偏爱那种嬉笑怒骂、酣畅淋漓的作品,认为那样的文字才有排山倒海雷霆万钧的力量,才会如投枪匕首一般,扎下去就能看到血,感到痛。年岁渐长,人也日趋平和,慢慢体味到了平和、冷静、隐忍的力量。
我逐字逐句地,把《礼拜二午睡时刻》读了好几遍,还写下了一万多字的读书笔记。自此之后,我有了文本细读的意识和做法,也养成了写读书笔记的习惯。如今,我细读的每一本书上,都有我思考的痕迹。我的电脑里,有一个叫“读有所思”的文件夹,里面又分为“读散文”“读小说”“读唐诗宋词”“啃读《庄子》《论语》”等子文件。
《礼拜二午睡时刻》是马尔克斯自认为写得最好的一个短篇。他在自传《活着为了讲述》中说:
那是我见过的第一个死人。早上7点,我去上学时,尸体还在人行道上,地上的血迹全干了。死者的脸被打得稀巴烂,子弹穿过鼻子,从耳朵里出来。他穿着法兰绒彩条水手服、普通裤子,裤带是根龙舌兰绳,光着脚。他身旁的地上是一整套撬锁工具。
在小说中,他“不惜用了曲笔”,隐去了“儿子”是小偷的事实,让他成为一个模糊又明晰的形象。
我的读书笔记中有这样一段文字:
在岁月和生活的荒芜中,儿子卡洛斯做了生活的战神,他用不够强壮的臂膀肩负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母亲也是战神,她用孱弱苍老但挺直的身躯、不卑不亢的态度挣回了儿子的尊严和价值;马尔克斯也是战神,他用不动声色的文字向拉美,向缺乏信仰、缺乏温度的人类宣战。
这件纠缠了马尔克斯很多年的往事,终于在把它演绎为小说之后而成为过往。但是,它们真的会过去吗?不,马尔克斯虽然进行了“审判”,但这样的审判于拉美、于人类而言,作用几何?母亲和女儿手挽着手走向大街的时候,围观的人群没有散开,生锈的钥匙也不知道能不能打开公墓的门,儿子到底也已经凄惨地逝去。但是,没有用的事情我们便不去做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正如孔子,知其不可而为之,虽终未功成,但他的艰辛颠沛,告诉了当世和后世所有人,有这么一种理想,值得我们孜孜以求;有这么一种高度,值得我们奋力攀登。
我想,我是幸运的。学生时代,兴之所至胡乱吞了许多书籍。做老师后,遇上了《礼拜二午睡时刻》,开始潜下心来,研读马尔克斯们。作为一位语文老师,我的阅读丰盈了我的课堂;作为一位文学爱好者,我的阅读滋养了我的文字。我的生命,因着这样的阅读和写作,沁出些许的馨香。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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