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了一则颇有趣味的说法:人们无论高低都管辖着一些小生物,它们安静地躺在纸上,那就是属于每个人特有的字体。当我一眼从书中捕捉到这句话时,瞬间被其攫住了,于是回想起去年旅行的时候边走边写,竟铺满了整整26页的日记本。

  那是8月的仲夏,我先乘火车来到烟台,再从烟台坐船到大连,游玩了3天,然后返回北京。所谓边走边写,就是无论何时都背着笔记本,等船开也好,躲在山中小亭里记录今早日出也罢,或是在那靠海的露天地铁站内,坐在候车大厅的长椅上,描写身后海面上卷起的清辉。时至今日,我仍然记得那置旁人于不顾的模样,随时随地把本子打开,将文字视作与镜头语言等量齐观的表达形式,然后用粗笨的笔锋写下圆滚滚的字体。只是我不得不承认,我的字难以上得了台面,所以它们只是害羞地藏在本子里,但要是让我立马将那本子找出来,又难以做到了。于是那天真烂漫的、非成熟的、同我的年纪不甚相符的歪歪扭扭的小动物们形如灭绝似的,永远消失在我的世界当中。所幸当时制成了扫描版,于是我将文件搜索出来,只是由于大量使用了修正液,修改的痕迹太多,文本变得不再连贯,自然也不易于阅读。

  看见句子和句子之间经常出现的大面积白色地带,我想起了走在沿海的山坡上时的情景。越过最艰辛的山路,来到一处偏僻的岬角,那时正值当午,雨云刚好散去,蓝色陡然在天空一隅亮出了明媚的脸庞,不久后就变为无边际的晴空。我什么都没想,什么都不愿意去想,将其比作空无一物的白色,穿插在写作与写作之间,接着拿出书来阅读。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我放肆地占据这岬角的突出部分,山下的海滩有人在忙来忙去,从身着的制服来看,他们大概并非出于个人意愿来这边赶海的。但在我的亲笔记录当中,却只字未提这部分,我写道:“远处的海面上驶过了一艘轮渡,可是太阳十分耀眼,导致看上去反射着金波。我揉揉眼睛,发现那的确是真的,只有用高倍相机看过去,才能隐约捕捉到轮渡的颜色。原来轮渡也是蓝色的,怪不得,我才容易将它和大海混淆。”

  相比于日记本中的其他部分,这段文字的字体要更加工整,我想那时候一定安静得可怕,就连下笔也变得从容了。而最潦草的字迹体现于我在林间餐厅吃饭的时候,可能是因为茂密的枝丫横亘在我与大海之间,加上蚊虫肆虐,所以内心焦躁不安,急于想解决完午餐重新回到正路上。话虽如此,这家建于半山腰的西餐厅依然独具特色,等到了冬天,没有叶子遮蔽视线,定能一览大海的沉静。最合适前来的还是秋天,届时大海还保留着夏季的欢腾,只是多了一层秋波扫过的微痕,不如夏季的波涛热烈,却也显得不那么轻浮了。因此,我很想等待某个秋冬的小阳春时返回那里,一是不用担心蚊虫扰了心神,二是想看大海清凉的一面。

  秋天不止于此,我可以坐在海边发呆一个下午而无需担心被晒伤,那篇游记中也说了:“我汗流浃背着走下山,倒失去了一些本该驻足的好机会。”夏天催人快步,想赶紧投入到清凉的怀抱中,可无论哪里都弥漫着温吞吞的空气,只有最临近大海的地方才可以博得一丝缓解,然而夏季紫外线强烈,所以又无法由着性子滞留太久,这样一来,笔下的小动物们也开始躁动。

  我惊讶于自己当初顶着炎炎烈日坚持以文字书写旅行的举动,换作是今年的话,恐怕就要怯场了,因为我越发觉得自己失去了蓬勃的干劲,特别是长期的早醒型失眠,竟使我放弃了端午节出行的想法。假期中,我坐在阳台度过了大部分时光,享受着穿堂风的氤氲缭绕,手捧着《追忆似水年华》接续重现的时光。距离翻开第一卷已经过去半年了,眼下已读到第六卷,过去我立志要读完这套书,好像是要完成什么宏图大业一样,结果也不过如此简单。我期待着翻开最后一卷,卷名为“重现的时光”,我也想重新回到熟悉的地方,这种心情与它不谋而合。

  写到这里时,屏幕一角的小窗口正放着那篇手写的游记,我是边看它边写下的这篇文章。记得两年前有一次兴之所至,我拿着笔和本到书店里写东西,挑了个窗边的位置,一抬头就能看见对面楼顶上的大钟表。钟表的指针已经无法转动了,但我却安静地度过了一下午,借助天空的颜色判断逝去的时间。我关掉手机,让我特有的、彰显着性格的文字,从笔尖流泻到雪白的纸上,如同心流顺着墨水一涌而出,留下形形色色的方块字。它们的形状我到现在还大致记得,如果别人看到,大概同样能想起我这个人。我想这就是手写的意义——人的形象就通过这样的方式固定下来,被留住了。

  责任编辑:郑欣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