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1991年,我想读国内新出版的长篇小说,能找到的都读了,比如贾平凹的《浮躁》、张炜的《古船》、邓刚的《白海参》,有的印象一般,有的印象较好,有的印象很深。
印象深的是《白海参》。小说描述了辽东半岛一群年轻人与自然界息息相关的情感,他们的生死友情、异性之爱,以及更多的喜怒哀乐。小说写到了鲜为人知的一个生活领域,即海碰子的生活。
小说开篇写道:“我一直盯着他——这小子游得不错:胳膊从水里抽出来,拍下去,干净利索。另外,这小子扎猛的姿势很特别,只要头往水里一埋,身子也就紧跟着没进去。真正的海碰子扎猛,必须是屁股刷地蹶出水面,将两腿笔直地擎在半空,那样身子才能绷成一根棍,绷成一根棍的身子才能像炮弹一样钻进水底。这小子并没绷成一根棍,照样也钻到水底下——就像海底那些莫名其妙的鱼:牙鲆是扁的,胖头是圆的,却都游得那么自由自在的。”
不知道什么是海碰子的读者,读过《白海参》就知道了,而且只能从这部小说里知道。因为世界上写海碰子的小说,能找到的只有这一部。
光着身子、凭一口气量潜进海底暗礁里捕捉海参鲍鱼的海碰子,是1960年代时兴起的行当。他们剃着刺锅子头(寸头),戴着水镜,脚穿鸭蹼,在犬牙交错的暗礁丛里捕捉海珍品。邓刚在小说里描述说,海浪在你周圈狂轰滥炸,激流把你拖向死亡深渊,冰冷的海底水下犹如钢针刺骨,尖锐的礁石和贝壳就是刀枪剑簇,在海底超过半个小时就要上岸,点燃柴草像烤羊肉串那样烤着你自己。当冻得铁青色的身体烤出一块块红斑,用海碰子的话是烤出“花”来,你才能再次下海。有时为了捕捉暗礁缝隙里的海参,憋得鼻孔往外冒血沫沫,你也不能放弃。只要你是个海碰子,无论海浪多大,都敢下海拼命。
这些来源于邓刚的亲历。
他13岁到工厂当学徒工,二十多岁时加入海碰子一伙,拿一公斤鲍鱼换一公斤大米,养活他和他的家人。结婚前一两天,他还玩命潜海捉海货,把婚宴搞得让人们羡慕。实际上,他是把海碰子生活写成小说,才成为一名作家的。1983年,被作家王蒙称为“中国文坛邓刚年”,因为那一年邓刚写了中篇小说《迷人的海》,写了老少两代海碰子的故事。邓刚说,《迷人的海》获过全国大奖,为此使我一步登天,从每天弯大腰流大汗的工人,一夜之间成为坐在家里不用上班的“作家”。
邓刚是海碰子里最好的作家,作家里最好的海碰子。
他小说之中富有传奇色彩的碰海生活,人物刻画与大海景观描写融于一体,人物与大海紧紧胶结在一起。这成绩不错,难怪有人称他为“中国的海明威”。要是细看,《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与《白海参》中的海碰子都是无奈中的英雄,老渔夫保不住大马林鱼,海碰子保不住白海参,但他们的生活态度不一样。前者某一天遇到鲨鱼群的主动进攻于是拼死还击,后者则一次次主动把自己扔进凶险无比的海底。还有,前者写的是作者一位渔民朋友的生活,后者写的是作者自己的生活。
只要是作家,就得有自己的生活资源,比别人优越的、有鲜活人物的、能写入作品的、会吸引读者的生活资源。比如在很长一段年月里,同样水准的一批作家,要是写农业题材大多有鲜活的人物,要是写工业题材很少有鲜活的人物,那是因为乡下人在相互关系、个人行为、民间语言等方面,都比城里人丰富得多。还有,同样水准的一批作家,写历史题材时塑造人物,会比现实题材方便。
这样一来,你就会理解,在小说容易获得成功的那些年代里,像《红高粱》《白鹿原》那样写过去年月乡村人物的作品,比其他作品更容易获得成功。
一种与众不同的资源,可以造就一个与众不同的作家。
比如圣艾修伯里,《小王子》的作者。他的成名作是写飞行生活的《风沙星辰》,像是他的自传,又有奇特的抒情和思考。书中那些惊心动魄的情景,来自他的亲身经历,人类第一位在天空飞行的作家的经历。我读这部作品已经很久了,书中的一件事情还在我的眼前:圣艾修伯里开着一架双层翅膀的邮政飞机,时速270公里逆风飞行。那是南美洲的一个风口,狂暴的风速恰好等于飞机的航速。他奋力飞了一个多小时,还没有离开原地。
想一想,他可以像鹰一样飞行在高空,用鹰一样的目光俯瞰自然景色和人类世界,那是多么棒的感觉。他笔下人物心境的把握、故事情节的剪裁,也是世界一流作家的水准。
而今的小说,在其内容方面,具有专业学者素养的越来越多。
他们是学者型的作家。
比如诺奖获得者帕慕克。他的画家修养相当优越,这与他7岁时想成为画家,直到22岁才弃画从文的经历有关。他在《我的名字叫红》里,写了古时的细密画家。我们在那部小说里,可以得到欣赏那种绘画方式的专业见解。
这部书自身,又包含着中世纪末奥斯曼帝国丰富的历史、人文、宗教、哲学信息,包含着东西方文化文明的阻隔、冲突与交融。这些虽然不是作者的亲历,但他的理解也不弱于专业水准,算是他为这部小说准备的另一种资源。而诺奖授予帕慕克的理由,正是“在追求他故乡忧郁的灵魂时,发现了文明之间的冲突和交错的新象征”。
比较突出的学者型作家,还有霍桑、博尔赫斯、沈从文,他们都是从图书馆起步的学者型作家。其中,霍桑隐居生活长达12年,让他有足够的时间,读完当地图书馆的每一本书。博尔赫斯有18年时间,担任阿根廷国立图书馆馆长。他说:“我一直在暗暗设想,天堂应该是图书馆的模样。”沈从文著作等身,颇有建树,但他学历低浅,是依靠图书馆坚持自学才成为文学大师的。
这次的写作练习,有三个步骤:
一、请思考下面的问题:
如果你恰好没有比别人优越的、有鲜活人物的、能写入作品的、会吸引读者的生活资源,你该怎样做?怎样才能让你具有那方面的长处?
可以参照马尔克斯的做法。他的《废墟中的爱情》,被人誉为“爱情的百科全书”,看似写到了林林总总的爱情,仔细看来,也不过是他的父母那一代人的爱情方式,加上他自己这一代人的爱情经历。他的聪明之处在于把这些都变成自己写作的生活资源。
我们能不能像他那样做呢?
二、从自己的家族成员之中,寻找有意义的人物和事件,看看能不能深入其中。
你能像《根》的作者亚历克斯·哈利那样做吗?
他是学者型作家,也是记者型作家,早有纪实文学轰动美国,却静下心来用了12年时间寻找自己先祖在非洲的根。他找到了几百年前贩运黑奴的档案、新闻和法院文书,还找到了先祖康达的冈比亚故乡,幸运的是那个部落里还有史官存在,能够背诵出自己部落几百年的详细历史,于是讲给他康达一家人的事情。
读了《根》,你会记住那个部落的一些习俗。比如,部落中的新生儿要在一个星期后命名并当众宣布,但在宣布之前要在婴儿的耳边轻声诵读3次,这表示婴儿有最先知道其姓名的权利。还比如,14岁的女孩可以结婚,却要嫁给30岁才能结婚的男子,这种搭配可能让民族人丁兴旺,却让同时代长大的男孩子眼馋到难以忍受。
三、构思一篇新的作品。
只有一个要求:发挥你在生活资源方面的优势。
特邀编辑:董学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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