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一颗法桐果。走在路上,一眼就看到了这个土黄色的小家伙静静躺在路边,现在想来我真是幸运。俯身,捏住它的尾巴,整个手掌握住干枯的茎,把法桐果用虎口托好,仔细端详。
小家伙在睡梦中落地,坚韧的外壳破损了一角,其中金黄的绒毛得以窥探一缕阳光。我继而把法桐果整个握在手心。熟悉的感觉,像是我知道需要迈32级台阶才能在楼道中上升一层,睡眼惺忪时也能把闹钟关掉,输入账号密码不需要看键盘。钝钝又密集的刺,尺寸像是乒乓球,和手心的尺寸完美契合,握在手里像在按摩,我喜欢它干燥的感觉。用指头肚轻轻按压裸露的绒毛,我感到微微的弹性。
今天的风好大,数不清的自行车倾倒在路边。想必这小家伙也是和那些折断的树枝一样,被正盛的风儿拽下。这颗掉落的法桐果,第一次让我意识到大学校园中也有着法桐的身影,至于上次捡起一颗法桐果,还是在七八年前。那时,回家的路两旁栽满了法桐,我和玩伴们放学后在路上嬉闹,捡起一颗颗法桐果互相砸去。由于法桐果总是连带着一节枯枝掉落,这种结构像是老式手榴弹一样,使得我们可以把它投掷地很远。有时我们又把它们踩烂,把绒毛塞进玩伴的领子里,制造“偷袭”。自从上中学开始,我离开了曾经生活的小区,但我从未忘记路旁的法桐。时隔七八年,我又一次捡起一颗法桐果,像是当年的儿童一样把它塞进兜里,又匆匆赶路。
今天的风好大,我听不清同伴的沉吟。风声之大,像在矿井之下,机器的轰鸣混杂着通风系统带来的风声,嘈杂到空气都变得难以忍受,才意识到“铁骑突出刀枪鸣”所言不虚。不过只有这样,我才敢喊出你的名字,让它们消散在空气中,像是把一滴水融入了赤壁的惊涛拍岸。
今天的风好大,我又一次想起你的名字。用一位作家的口吻来写,就是“今天的风儿好大,我才敢又一次默念你的名字。我担心心里的默念震耳欲聋,大到心中默念也会被人家听到,在今天才敢毫无顾虑这样做呢”。
我与你相识数年,却从未见过你。但我清楚你的模样,清楚你的喜好,清楚你的秘密和烦恼。高中时班里同学或许多数都听说过你,我会在课堂上轻松的时刻,顺着话题半开玩笑地讲我们的故事,但我从未说出过你的名字。就像是在一些传说中,如果魔鬼不知道你的名字,它们就无法置你于死地。当时我并没有清楚地定义我们的关系,那是一种朦胧的幻想,一种睡梦的呓语。
我会想象我们走进熟悉的小酒馆,取出我存的酒,坐在角落的桌子里。酒酣过后在街道上踱步,走过橘黄路灯照亮的斑马线,看看天上的繁星;点燃一束烟火,欣赏你被炫目烟花映照出的颌骨柔和的侧脸;你送我周国平的新书,我推荐你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不是爱情——它们一半是出于两个热爱文学、却又无法正常融入环境的两个孤独灵魂的互相慰藉,一半是我对美的欣赏。是的,就像毛姆在《刀锋》中对伊莎贝尔的描述一样,看着一个美人说话简直是一种欣赏,与美貌之人交友亦能沁人心脾。
3月已是初春,我也即将告别我的20岁。今天的风好大,我想要把吹落的梧桐果夹在聂鲁达的诗集中,在扉页写下你的名字。我们也许今生再也没有机会见面,我们已是天涯陌路。我们的友情在无数个夜晚不同程度地碎裂,直至最后,像一颗颗被踩碎的梧桐果,绒毛随风而逝,再无法集齐。我向你送我的亲手制作的藏银和崖柏珠串悼念,向虚空和更远的虚空悼念。也许会很揉捏造作吧,请嘲笑我。不思量,自难忘。这无关乎爱情,是对老友离去的扼腕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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