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新诗的人,常说新诗起于民国初年的“五四运动”前后,说当时的文艺创作者,逐渐舍“旧”而趋“新”,放弃文言而改用白话;就诗歌而言,就是舍弃格律固定的旧体诗,改写形式自由的新体诗。这话当然没错,但如果我们稍加留意,就可以发现:当时还是有很多学者文人,只写旧诗词而不写新诗,有的则新旧兼顾,有的甚至像闻一多所说的那样,“勒马回缰作旧诗”。新文艺作家中,常被人提到只写旧诗词的,有郁达夫、张恨水等人。这里只谈郁达夫。
郁达夫的旧诗词,今存600首左右,至于他的新诗创作,则历来研究者多阙而不论,或迳言没有。事实上,是有的。如果扣除他后来为新加坡若干学校写的校歌不算,最少还有两首。
第一首是1921年8月5日作的,题目叫《最后的慰安也被夺去》。这首新诗,发表于1921年9月下旬的上海《时事新报·学灯》。它很像是一首模仿西洋诗歌形式的悼亡词,悼念一位住在隔壁的如花的少女。那时候,郁达夫还在日本留学,住在东京,所以诗中少女的名字“噢哈哪”,很有东洋味。“噢哈哪”就是日文“花”的音译。
这首诗写得很有韵味,每一段都各自押韵,通篇用悬念的手法,回环的技巧,营造一种婉转哀伤的情调。值得注意的是,它的写作日期,是该年8月5日,那一天正是郭沫若新诗集《女神》,列为“创造社丛书”第一种,由上海泰东图书局出版的日子。
核对资料还可以发现:那时候,郁达夫刚与郭沫若、张资平等人在日本东京成立“创造社”不久。6月8日才正式成立,7月郭沫若即回上海找泰东图书局洽谈出版合作事宜,而郁达夫则因胃病暂时留在东京调养。恰巧在那时候,郁达夫所作的一篇小说《银灰色的死》,也在7月的上海《时事新报·学灯》副刊上,连载了6天,引起读者广泛的反响。所以郁达夫在该年9月初回到上海之后,马上把他先前已完成的一篇小说《沉沦》,加上新写的小说《南迁》,和《银灰色的死》合在一起,以《沉沦》为书名,列为“创造社丛书”第三种,于1921年10月15日,仍由上海泰东图书局出版。
为了配合此书出版,郁达夫还特地翻译德国葛迪(今译歌德)的《迷娘的歌》一诗,附在《南迁》篇末,以供读者对照。就在这一年,他还曾为郭沫若的诗剧《女神之再生》写了一首德文诗,而且稍后还写了一篇论文《〈茵梦湖〉的序引》,后改题《施笃姆》,介绍德国近代诗人施笃姆的生平及其诗歌特色。因此把《最后的慰安也被夺去》这首诗,放在郁达夫当时的写作背景看,就可以了解它的产生,应该与欧洲文学和新文学逐渐流行的风气有关。在此之前,郁达夫只写旧诗词,不曾用新诗来抒情言志。
郁达夫的第二首新诗,是1923年秋天写的《秋在何处》。这首新诗的遣词用字,还保留着旧诗词的一些习惯,例如每句末字都尽量押韵,例如“在蟋蟀的床边”“在怨妇楼头砧杵”这些句子,也不禁令人联想到《诗经》及唐诗中一些相关的诗句;而且像“碧落”“容与”这些文言词汇,旧诗人习以为常,新诗人却早已弃而不用了。
1923年9月3日,郁达夫和同乡沈姓友人从上海搭火车到苏州去旅游散心。车抵苏州时,天空正飘着蒙蒙细雨。郁达夫在改乘马车去府门的路上,觉得车窗外的田野景色饶有诗情画意,所以就提笔写了这首诗。这首诗寓情于景,所要表达的,也正是一种文人所惯有的秋天的况味。
上述的这两首新诗,如果对照郁达夫的写作历程来看,很有意思。从1921年8月起,到1926年深秋,是他用力于小说创作的时期,但也是他旧诗词创作数量最少的时期,5年之间,只有寥寥几首。如果再对照民初新体诗的发展来看,那几年所出版的新诗集,不只郭沫若的《女神》受到文坛注目,仅以1922年出版者为例,像俞平伯的《冬夜》,康白情的《草儿》,冯雪峰、应修人、潘漠华、汪静之四人合著的《湖畔》等等,也都普遍受到读者的欢迎。甚至在《湖畔》出版时,郁达夫还曾亲笔致函作者,表示祝贺之意,同时勉励为新诗的发展,作更大的贡献。这是否意味着:郁达夫这个时期诗歌创作的取向,曾经考虑舍“旧”而趋“新”,换言之,就像他当时用流畅白话写小说、散文,受到广大读者的喜爱那样,他是否也曾在别人的鼓励下,考虑舍弃旧诗词而改作新诗呢?其实这并非不可能。
这是一个值得郁达夫研究者或民国诗歌史研究者讨论的问题。
见习编辑:郑欣宜
责任编辑: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