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农村有一个习俗:小孩子刚满周岁,就要“抓周”,以此谋个好兆头,也昭示孩子未来要走的道路。所谓“抓周”,便是在一个竹簸箕里摆放各种各样的东西,例如木珠算盘,花生、糖果、油饼,钞票……
让孩子随意抓东西,抓到馒头或衣服就是衣食无忧,抓到钱就是大富大贵。
我伸手抓到的第一件物什,是姥爷亲手放的钢笔。
那是一支“年事”极高的钢笔,比我父亲还要长上两岁。浑身通黑,但饱经风霜侵蚀,陈年的墨黑褪色成浅灰色,遍布着长短不一的磨痕。像一片被人摘下藏在日记簿中做植物书签的绿叶,不复刚摘时的水润、柔软细腻,水分流失后,它变得硬邦邦的,淡黄色的脉络愈发显眼。
这支钢笔的故事还要从姥爷入伍当兵讲起。去部队前,他在镇上的供销社里花5元买了一支钢笔。在20世纪70年代,五块钱是一笔巨款,那时的一块钱可以买一斤半肉,或是十斤水稻。普通人家只能在过年宰猪时才能尝点肉末星子。
这是一个没吃过什么肉的农民头一回花天价买东西。这支笔,在部队陪他抄了四年多的报纸、写日记,随后又跟随他回到故乡。姥爷回村后当了十几年村主任,那支钢笔又默默地陪伴了他十几年。
那个年代生活困苦,姥爷的双亲去世得早。身为长子,他不得不挑起大梁,养活一大家子。所以他只在父母健在时,上过四年小学。他认识的字屈指可数,都是后来他从别人家借书,一点点自学积累的。
七岁前,我在乡下和姥姥、姥爷一起生活。后来我是高中才知道,我的姥爷竟然当过十几年的村主任。虽说姥爷学了几十年的书,常见的字也认全了,但那手钢笔字依旧水平一般。
七岁时,姥爷第一次教我用钢笔习字。他用粗糙的手掌按住我的小手,“五指并拢,笔放在拇指、食指和中指之间。”相比我常使的铅笔,这钢笔简直是笨重又难把握,我当时握都握不紧。练了两个月,姥爷说“你这字还不如鸡爪子扒的!”
后来暑假结束,爸妈把我带回县城读书,我才逃离了钢笔的魔爪。
一直到上高中,我对钢笔字是没甚感觉的,直到表哥毕业送给我一些他在高中没用完的笔记本。其中有一个本子里,有他曾经抄过的语文笔记和一些文言文。
我生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字,那小楷一笔一画仿佛字帖上刻出来的,神韵中有种清冷的风骨。泠泠似冷雨,笔直如劲松。隽永优美的古文配上好字,相得益彰。再看我那字,委实是糟蹋了大师们的心血。
直到我上大学时,在朋友圈看到在厂里上班的堂哥也在练习钢笔字,于是主动和他聊了聊钢笔。后来他买了一套同样的钢笔礼盒寄给我。
刚收到钢笔时,我是欢欣雀跃的。好像我脱离了一众娱乐、电子产品,脱离了低俗趣味,愈发靠近文学。一个人拥有钢笔,当然会跃跃欲试地想要写字,写什么呢?钢笔当然是最适合写信的。于是一封亲手钢笔信,就这样诞生了。我的字并不漂亮,只能说规矩,因为写得认真,所以工整。
不过因为这种三分钟热度过后,这支钢笔便被束之高阁了。暑假回家,我把钢笔礼盒带给了姥爷。和他聊到钢笔,才知道他竟然和钢笔有着这么动人的故事。更巧妙地是,我们的钢笔都是同一个品牌“英雄”。
两支钢笔摆在木桌上,一旧一新,隔远半个世纪,我们手写岁月的情怀,在属于“英雄”的时代,代代相传。
责任编辑:龚蓉梅
湖北恩施学院学生 付梓益(2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