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秋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东北。

  东北地广,相较于北上广,也可称得上一句人稀。广袤的黑土地常常出现在高中的地理课本上,这里受了几千年雨露滋润,在天寒地冻里养出肥沃——相比人人称道的东北大米,我更先想起的是麦子。

  高中时,乘车向太阳升起的方向前行,我在将要秋收的时节回到乡下,金色的海洋从车前窗一层层涨潮,在阳光下迷了人眼,呈现出某种粼粼水光般的色泽。

  我瞧见了麦子。

  车辆停稳,我紧跟着奶奶踩上田埂。田埂本已算得上宽阔,与两边的麦田一比,却又显得小了,它轻巧地切开海浪,像抽刀断水的那抹刀光。成熟的麦子高过我的腰,让我陷进干燥的海里。顺着田埂远望,风吹过来,金灿灿的浪花向前涌去,裹挟着树林的嗡鸣,要涌上天边去。

  小时我形容这片天幕像是奶奶洗得褪了色的亚麻布,近乎泛着白的蓝抖开,悬挂在日月牵起的晾衣绳上。它比学校被单的颜色还要浅,我总以为天空就该是这般颜色——油画棒里的天蓝夸大其词。低矮的房屋遮不住天,更挡不住浪。

  比起帮着干什么农活,我更像是进行一场徒步的旅客。说起掰苞米我没什么害怕的,但若是要割麦子,我只有怀抱敬畏之心退避三舍的份。到了地方,奶奶放我去玩,于是我短暂地不再思考背包里的作业究竟完成了多少。小时候我也曾来过奶奶的麦田,那时,我个子尚没有高过奶奶的肩膀,走进麦田,像是被水淹没,浪花从我头上打过去。奶奶搓开一颗饱满的穗子,笑眯眯地哄我把那小东西吃进嘴里。

  不好吃。但为补全幼时的记忆,我手法生疏地一点点撕开麦实的表皮,又在将那东西咬下的一瞬间反悔。人类的祖先发明蒸煮之法绝不是毫无道理,将小麦磨成粉再食用也定然是一种智慧。

  我躺到路边去,被烘烤至蓬松的泥土透过冲锋衣的外套,将热度熨帖地传导至皮肤。前几日不曾下过雨,干燥的土颗粒沾不上手心,想来也不会为我平白增添洗衣的工作量。奶奶那头寻了人闲扯家常,留我一人呆愣愣望着颜色渐深的天空。

  我总喜欢黄昏,天色自西向东呈现出一种朦胧的色彩,是日头执笔将亚麻染色,将蓝色晕成更深的粉紫,可惜我从未对家里的枕巾下手,捞不到枕着霞光入眠的特权。

  炊烟飘起来,我闻见燃烧的气息,草木的香气贯穿我十几年的人生,这香气让炉膛里亮堂起来了,该到用饭的时间了。身下的田埂渐渐凉下去,奶奶呼唤我的乳名,同小时候一样催着我早些回家。天眼瞧着就要擦黑,慢慢地,天际线落下飞鸟灰黑的掠影,叫声轻微,大概鸟儿也是要吃晚饭的吧!

  其实我觉得那时就回家还是太早了些,虫声才刚刚在风里起了乐章的一小节,但我向来听话。

  这已经是久之又久的故事了。只说到秋,说到家乡,麦田就像永不收割一样留在记忆里。

  责任编辑:曹竞 毕若旭